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柳州纪检监察     发布日期: 2018-03-23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柳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六塘镇三界村第一书记王钊颖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王钊颖作为柳城县六塘镇三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2017年6月-8月未严格按规定落实脱产驻村,对负责的三界村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不清晰、履职不到位,落实扶贫政策措施不力,对三界村贫困户享受低保、产业补助、参加医疗保险、贫困户小额贴息贷款入股分红等精准扶贫数据掌握不清晰,被自治区扶贫办督查暗访组通报,给全县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王钊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城县六塘镇三界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副主任乔利桂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乔利桂在协助六塘镇政府开展对三界村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材料的初审、核实、评议等相关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助村民争取危改指标为由,收受了本村两名危房改造户的好处费,共计2000元。乔利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回危改户。

融安县实验中学教师韦天鹏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开展扶贫工作以来,韦天鹏只在2017年1、2、4、8月分别到其所负责帮扶的两户贫困户各开展了一次入户帮扶工作,未严格按照每月开展一次入户帮扶工作的要求开展扶贫帮扶工作。韦天鹏不认真履行扶贫联系帮扶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融安县大良灌区管理所主任刘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7月至11月,融安县大良灌区管理所主任刘军未入户对其所负责的新增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接到通知要求后仍不进行整改。刘军在开展扶贫联系帮扶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要求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同时也反映出我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更加有力措施,大力预防和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务必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长抓常管、严抓严管,确保如期实现全市脱贫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广西国家扶贫开发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切实引以为戒,务必在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以强烈的责任心、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